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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有色冶炼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压滤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6 15:31 发布人:hnccgcgl 浏览次数:63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GZJ-采购-202335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10万吨有色冶炼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压滤机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1月20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济源市尚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河南赤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里技术参数要求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6、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2.5: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85%,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3: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85%,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12.5条规定);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12.5条规定);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源市尚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二号线南段路西

联 系 人:燕先生

联系方式:0391-6627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赤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滨河北街36号

联 系 人:卫亚亚

联系方式:0391-667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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